工商注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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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公司、分支机构的办理
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
1、《指定(委托)书》;
2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
3、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及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
4、公司章程复印件;
5、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6、营业场所使用证明;
7、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;
8、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;
9、经营范围以其所从属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限,不得超出。对于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,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说明:分公司是指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,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。分公司的登记属于营业登记。